涉假文件騙保險
現年七十歲的士司機於○二至一○年間遇到兩宗交通意外後,涉嫌先後利用虛假骨醫單據及訛稱因傷未能工作,詐騙兩間保險公司賠償共四十一萬五千元。被告被控兩項欺詐及兩項交替性的使用虛假文書罪,他不認罪,案件開審。
控方開案詞指被告羅華於○二年四月廿五日及○七年五月廿一日,先後駕駛的士與一輛輕型貨車及一輛小巴相撞,羅向該兩肇事司機的保險公司分別索償,並呈上聲稱是骨醫雷振開發出的單據,指羅在○二年意外需停工約九百日,○七年意外則停工約一百五十七日,兩間保險公司最終作出賠償。但保險公司發現羅在兩次意外不久後,均再遇到交通意外或涉交通違例,懷疑他繼續工作,警方接報調查後拘捕羅並在其單位搜出有骨醫雷振開抬頭的空白單據。
案件編號:DCCC 46/2014以上轉截至: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40508/00176_083.html
的士司機兩度撞車後均向保險公司索償,其中一次提交逾900日病假紙,索賠意外後約3年的病假及醫療損失共逾240萬。兩案都和解收場,司機共獲41.5萬賠償。惟其中一次肇事小巴司機於撞車後數日,兩度碰見他在街上抹車,懷疑他欺詐保險,於是報警。司機昨否認隱瞞病假期間工作及提供虛假跌打收據,在區域法院受審。70歲被告羅華(圖)否認兩項欺詐及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的交替控罪,即於2002年4月至2010年4月欺詐兩間保險公司。控方指他於02及07年先後與輕型貨車及小巴撞車,兩次共提交1,073日病假紙及41張跌打收據。
但警方調查發現他獲病假的約3年8個月內,共6次干犯交通規例,包括4次撞車,其中兩次正在駕駛的士;又曾於駕的士時不小心駕駛及不遵守交通指示。有關跌打醫師則早已移民並將醫館交由徒弟打理,並沒向被告發出收據。被告警誡下稱放病假時「要搵食」,故間中當替工。
案件編號:DCCC46/14 以上轉截至: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508/18713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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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容/衛生/整潔 : | 沒意見 |
守時 : | 沒意見 |
品德/公德心/良心 : | 沒意見 |
愛心 : | 沒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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