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公訴機關指控事實沒有意見 自願認罪
以下轉截至: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legal/2014-04/11/c_126379824.htm
據北京法院網官方微博“京法網事”消息,備受關注的網絡推手“秦火火”(原名秦志暉)涉嫌誹謗罪、尋釁滋事罪一案今日上午9時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被告人秦志暉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沒有意見,秦志暉表示自願認罪。這是去年全國公安機關集中開展打擊網絡有組織制造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行動以來,第一起依法公開審理的典型案件。
檢方指控,秦志暉于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使用“淮上秦火火”、“炎黃秦火火”、“東土秦火火”等微博賬戶,捏造損害楊瀾、張海迪、羅援等人名譽的事實,在網絡上散布,引發大量網民轉發和負面評論。
2011年8月20日,為自我炒作、引起網絡輿論關注、提升知名度,秦志暉使用名為“中國秦火火_f92”的新浪微博賬戶編造、散布虛假信息攻擊原鐵道部,引發大量網民轉發和負面評論。
檢方認為,秦志暉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網絡上散布,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編造虛假信息在網絡上散布,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其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應當以誹謗罪、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秦志暉,1983年12月出生,湖南衡陽人,高中文化,被捕前任北京華迅天下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沈陽分公司社區部副總監。2013年8月19日,秦志暉因涉嫌犯尋釁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同年9月18日被批捕。
秦志暉于2010年7月就職于中國爾瑪互動營銷公司,負責文案工作。在該公司工作期間,其熟悉了相關的網際網路炒作手法。2011年8月,秦志暉從該公司離職,先後于2012年12月、2013年5月到北京口碑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北京華迅天下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工作。
秦志暉曾發表言論稱,謠言並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個謠言。網絡炒作必須要“忽悠”網民,使他們覺得自己是“社會不公”的審判者,只有反社會、反體制,才能渲泄對現實不滿情緒。必須要煽動網民情緒與情感,才能把那些人一輩子贏得的榮譽、一輩子積累的財富一夜之間摧毀。 更多關於被評論者資料: http://www.baike.com/wiki/%E7%A7%A6%E5%BF%97%E6%99%96 http://zh.wikipedia.org/wiki/%E7%A7%A6%E7%81%AB%E7%81%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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